不给“新闻掮客”生存空间(新媒观察)
吕 洪
“新闻掮客”以“自媒体人”自居,以开发媒体资源为己任,四处钻营打探、煽风点火。媒体行业需要在新的媒体环境中寻找到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,而这条路上,不能有“掮客”
近日,关于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的案情逐渐被披露,一条缠绕在媒体、公关、企业上的利益链逐渐浮出水面,波及面和影响力之大,令人震惊。
震惊之处,除了关于财经有偿新闻的传闻被证实,更在于个别媒体的集体式职业道德沦丧,在于“新闻掮客”对整个传媒生态的腐化渗透。
21世纪网东窗事发,媒体人蒙羞受辱,行贿企业曝光受损,但整个事件中有一个细节容易被忽略,就是在对该案众多报道中多次被提及的“中间人”。这些人既非媒体记者,也非企业公关,对他们的描述就是“出身自媒体行业”或“拥有大量媒体资源”的人。这些人以中介或第三者等身份出现,为媒体和企业牵线搭桥,一旦发生问题,又似乎可以销声匿迹,逍遥法外。
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的媒体圈中,都存在着这样一批人。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拥有敏锐的新闻触觉和丰富的媒体资源,知道媒体需要什么,也知道怎么挖掘新闻价值。不同之处在于,国外的“新闻掮客”主要是向媒体兜售刺激性的新闻线索,使得媒体可以付费采访;而国内的“新闻掮客”则是挖掘负面新闻线索,向被采访人索取“开口费”或“封口费”。这些人就是所谓的“新闻掮客”。
新闻工作的本质是追寻和报道真相。新闻界长期遵循的一个原则就是:付费给消息源属于一种“腐蚀”,付费给记者也是一种“腐败”。人们不应受金钱驱使开口说话或者闭口不语,金钱会破坏消息源和媒体的可信度,干扰大众对信息的判断,影响社会舆论的走向。
“新闻掮客”的存在,不仅损害了被报道者,也对媒体行业造成巨大的伤害。他们干扰了正常的新闻采编秩序,也影响了新闻报道的独立性、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,败坏了行业风气,甚至引发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。
新媒体的发展,尤其是自媒体的兴起和繁荣,带来规模庞大的信息数据,虚实难辨的信息内容,盘根错节的信息源头。这难免会让习惯了选题先行的传统媒体感到不适应,而“新闻掮客”的出现恰恰就钻了这个空子。
他们以“自媒体人”自居,以开发媒体资源为己任,四处钻营打探、煽风点火。而个别媒体和媒体人由于职业道德败坏、职业规范不严、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,也心甘情愿地钻进他们的陷阱,与之狼狈为奸、蝇营狗苟。
21世纪网事件曝光后,有网络意见领袖、专业媒体人甚至表示“新闻媒体里21世纪网绝对不是最脏的”。一个肩负报道事实真相责任的行业,不比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,却在比较谁最不脏,令人何等沮丧和悲哀。
绵绵不绝,必有乱结;纤纤不伐,必成妖孽。传媒行业在市场化和商业化突飞猛进的路上,有必要对自身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进行反思自省,有必要对包括新媒体在内的新闻从业者进行整顿规范,有必要对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“新闻掮客”进行坚决打击。
“新闻掮客”对媒体行业的伤害,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弥补,但是相信媒体行业依然拥有强大的韧劲和纠错能力,定能在新的媒体环境中寻找到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。而这条路上,不能有“掮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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